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两年多来,车险市场平稳有序,消费者普遍受益,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水平显著提升。1月12日,银监会公开披露《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区间的通知》,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区间,要求各地实施时间原则上不晚于2023年6月1日。
《通知》共五部分:明确扩大了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区间;要求银保监局根据辖内车险市场情况,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辖内政策实施时间;要求各银监局加强属地监管,指导各公司合理设定各地区自主定价系数平均区间和手续费上限,同时继续做好车险市场监测和车险费率追溯监管工作,确保车险市场平稳有序运行;要求各公司严格落实车险各项监管要求,做好条款和费率备案工作,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优化和保障车险产品供给,提升车险承保理赔服务水平,增强车险消费者获得感;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、中国精算师协会和中国尹保信公司根据各自职责,相互配合,深化车险改革。
值得注意的是,《通知》将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区间扩大至。《经济参考报》记者注意到,2020年9月19日开始实施的《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首次明确提出,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区间。这一系数的进一步扩大,也说明财险公司的定价自主权得到了进一步释放。
银监会表示,此举旨在完善市场化、风险化的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,优化车险产品供给,扩大车险保障覆盖面,有效提升车险服务质量并合理增加数量,促进车险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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